一、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:服务发展原则、依纪依法原则、真实公正原则、注重实效原则、积极稳妥原则。
二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,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。根据公开的内容分为:固定公开、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部分。
固定公开内容:①党支部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;②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;③党内学习、党员结对帮扶、党员责任区等方面的制度;④党员照片、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。
定期公开内容:①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服务性、群众性等需要公开的活动情况;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情况;③新党员发展工作,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、党员发展前公示、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;④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;
即时公开内容:①重大事项情况: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,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进展落实情况,单位中层干部任免情况,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;②党员、党支部年度“双评”情况和年度内受表彰、批评情况;③党支部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;④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。
2、党务公开设置固定的公开栏,每年2月1日、7月1日为定期公开时间。即时公开由党组织根据需要及时公布。
3、党务首先必须在党内公开,如果党员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,则应暂缓公开。每一次党务公开后,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,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,要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。暂时无法解决的,要做好说明工作。
4、建立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小组,负责对党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。 |